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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党学快讯]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1-09-29 发布人:

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申请入党阶段

1、每年新生入校后,各党支部要加强宣传教育,向学生介绍、宣传党的有关知识,进行积极引导,提高大学生对党的认识,指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申请人向党组织自愿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内容不得打印),申请书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今后努力方向、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个人履历、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等。

3、党支部指定专人审查入党申请书,并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提出要求(一般在递交申请书1个月内,集体和个人谈话均可)。

4、党支部书记负责指导入党申请人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建立入党申请人个人档案,并将入党申请人信息填写记录在《入党申请人汇总表》中。

第二部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各党支部每年的3月底、9月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根据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的入党申请人在上一学期的现实表现,通过团支部推荐、学生会推荐、团委推荐三条途径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人选。

2、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意见,并在相关网站和公告栏内进行公示。

3、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为每一位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考察人。

4、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和培养考察人指导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表》的相关内容。

第三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所在党支部和培养考察人做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书面思想汇报一个季度一次。

2、培养考察人和党支部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写实,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指出积极分子自身存在的缺点不足或努力方向。

3、党支部要适当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或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在实践中的考察锻炼,可以吸收其列席一些党的活动。

4、学院二级党校每学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从入党积极分子中严格选拔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培训。

5、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

6、积极分子因升学、毕业单位变动时,考察材料要及时转入所在组织。

第四部分:党员发展对象确定考察阶段

1、在团内推优。共青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不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需经过至少1年以上的组织培养考察教育,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初步人选。

3、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初步人选,一要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进一步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二要重视考察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近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名次应不低于班级半数,且近一年来无不及格现象,否则一般不予发展。

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初步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综合考察,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和现实表现材料。

5、公示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学院党总支审查批准后,填写《发展党员必备材料》,同时将发展对象登记表及发展对象综合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查。

6、由组织部委派组织员通过审查材料、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第五部分: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1、各党支部将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情况等进行公示,接收党内外群众监督。

2、各党支部为每位发展对象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入党介绍人。

3、党支部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务必认真、工整、准确。

4、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

5、组织员审查《入党志愿书》相关内容,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内容及发展对象能否发展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第六部分:审批预备党员阶段

1、组织部汇总组织员的谈话情况并向基层党组织反馈。

2、学院党总支按照权限审批预备党员。

3、审批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及时通知到学院党总支,学院党总支再通知有关支部及本人。

4、学院党总支负责人要同新吸收入党的预备党员进行谈话,提出要求。

5、发展党员材料返还基层党组织,同时发放《党员预备期考察表》。

6、学院党总支组织新吸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第七部分:预备党员考察教育管理阶段

1、学院党总支将预备党员编入相关支部或小组,并指定联系人。

2、学院二级党校或校党校对预备党员进行进一步教育培训。

3、预备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或联系人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及预备期表现情况。

4、党支部要给预备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加强锻炼培养。

5、联系人和党支部要做好考察写实记录,按时填写《党员预备期考察表》。

第八部分: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1、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学院党总支将拟转正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公示。

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报学院党总支审查审批。

5、校党委或基层党委、总支根据权限审批正式党员。

6、组织部备案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学院党总支,学院党总支通知有关支部及本人。

7、教工党员的入党材料由组织部负责转存本人档案;学生党员材料返还相关学院与学生档案一并保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