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管理]转发学生处通知:关于2019年寒假期间学生留宿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学校安排,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9日至2月22日,2月23日报到。现将假期学生留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宿安排
1.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是大团圆的日子,各学院要倡导学生尽早与家人团聚,不在学校逗留。学生需在1月20日中午12点前离校,以便做好安全检查及封楼准备工作。1月21日至2月21日寒假期间,因安全、设施检修、节能减排等需要,大部分公寓将封楼、停暖。特殊原因确需住宿的学生,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2.因腾空床位十分有限,寒假期间仅安排校派勤工助学、校派艺考帮忙、参加各级竞赛或集训等有特殊需求的学生住宿。留宿学生名单由学院认真审核,数量严格控制,经核准后,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二、时间安排及手续办理
1月9日17:00前,申请留宿的学生本人填写《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申请表》(校内勤工助学的须复印上岗表附后,艺考帮忙学生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交于辅导员审核签字。
1月17日,公寓管理中心在学生工作办公系统公布留校住宿学生名单和具体房间安排。
1月20日中午12:00始,批准留宿学生凭校园卡到指定公寓集中办理住宿手续(不可代办)。
2月22日10:00前,留宿学生须搬回原住宿房间。寒假回家的学生在2月22日可以返校入住。
三、住宿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院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保持与留校学生联系,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确保留校学生安全。
2、假期留宿学生要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服从公寓人员安排,爱惜暂住宿舍的家具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动用原宿舍同学的私人物品。离开暂住宿舍前,要清洁好室内卫生,将门、窗(包括阳台)锁闭,拔掉或关闭电源插头,关闭水阀等。
3、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封闭的学生公寓,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者,须持学院证明或其辅导员与公寓值班人员电话确认,值班人员核验身份后方可进入,但不允许在宿舍长时间逗留,更不能留宿。
4、寒假期间公寓开关门时间:7:00至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