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管理]转发校医院:《关于2019年暑假学生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做好假期学生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工作,保障学生及时、足额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暑期学生住院审批及报销手续、《最低生活保障证》、《重度残疾证》(以下简称《低保证》《重残证》)收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院审批报销
(一)因病住院审批报销
1、淄博市内医院住院
住院时凭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到所住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
2、淄博市外医院住院
住院前需咨询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异地就医科(电话3142430),办理联网、非联网住院转诊手续。
(1)联网医院:须办理异地住院联网审批手续,出院时在所住医院联网报销。不办理联网审批手续的,出院时费用据实结算回学校报销,报销时个人多负担40%。
(2)非联网医院:按电话咨询要求办理手续,出院时费用据实结算,返校后请携带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淄博市医疗保险外地住院备案表》(从校医院网站下载或到校医院医保办领取,在学校填写),本人农行卡、工行卡复印件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二)外伤住院审批报销:
按照上述内容办理好手续后,还需办理《淄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性疾病住院登记表》(从校医院网站下载,
一式两份,由所住医院医生填写,医院盖章)。
二、社会保障卡的办理及使用:
(一)在淄博市内因病(伤)住院的学生,须使用社保卡。未办理社保卡的可随时办理社保卡。
社保卡办理方式: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淄博市中心广场东侧原中国陶瓷馆,电话:2862722)办理;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
(二)在淄博市外因病(伤)住院的学生,请咨询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异地就医科,按要求办理。
三、低保、重残证明材料收集
已享受低保待遇或新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假期间准备好相关资料,开学后统一收集,收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低保证明材料:由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证明复印件。
1、能证明《低保证》2019年有效。如《低保证》发放时间是2019年或《低保证》上有2019年低保发放明细。
2、无《低保证》的也可提供2019年低保发放明细。如:发放低保存折复印件。
3、相关资料:能体现低保证户主或低保领取人与学生的家庭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复印件。
(二)重度残疾材料:
经残联认证的伤残等级达1级或2级的本人《重残证》复印件。
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异地转诊科:0533-3142430
山东理工大学医院医保办电话:0533-2787273
淄博市社保卡办理中心电话:0533-2862722
山东理工大学医院医保办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