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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通告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3 发布人: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规定,现将2022届毕业生优秀个人及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毕业生。

2.奖学金,包括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项目不包括学习成绩单项奖。

二、评选名额及条件

1.优秀学生按照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2人评选;

2.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要求评选。

    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学校奖学金的评定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

    (二)参评学生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单项奖评选条件:

    (一)科技活动单项奖:参加全国、全省各种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等活动,获全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六名者,获省级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三名者;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理论版发表学术论文(首位),在一般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首位),在具有统一刊号的其他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首位),论文(首位)获全国性学术会议优秀奖(含优秀奖)以上者;凡有创造发明或重要技术革新,并有重大经济效益或获得与本学科有关的某项专利者(首位)。

    (二)文体活动单项奖:参加全国、全省各种体育或文艺竞赛,获全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六名者;获全省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三名者。

    (三)其他: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表扬者,学校将分别给予奖励。

    (四)参加全国、全省各种竞赛,获全国竞赛集体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六名,获全省竞赛集体三等奖及以上或参赛前三名,在以上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申报对应的单项奖。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严格评选条件,规范程序,开展评选活动。

2.毕业生单项奖获奖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至今。

3.各类评选结果需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4.请申请单项奖同学,填写《银河集团186net18级毕业生单项奖申请表》(附件4周三下午5点发到邮箱2282742987@qq.com。


附件:附件1-4:2022届毕业生评优工作.zip